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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想想,大約是從國小開始就有作文課,第一次的作文課,所有的同學戰戰兢兢,因為對於寫文章,感覺就好像是成熟的大人才會做的事情(現在想法更正,現今有些大人還不一定會寫勒),我們竟然要為了應付日後的幾年考試而逐漸習慣,說起來是台灣考試制度變調的果,不過,我能說有利有弊,而當時,我只記得老師完全沒來由地叫我們寫的第一篇作文,除了沒有範例的文章可以給我們參閱外,且題目竟然還是「自我介紹」!老師耳提面命地說有那些題材可以寫,像是家庭背景、個人個性、喜好及興趣、讓你難忘的事情、難得的人生際遇等等,現在聽起來,完全十足地荒謬。

  首先,寫家庭背景,基本上,就是流水帳的入門基本款呀,除了一一舉出家庭成員以及他們的興趣習慣外,當時我完全想不到還有什麼可以再加以敘述,要看我們寫家庭背景,老師為何不直接翻我們的學籍資料卡就好了?!上面還有我們的家庭經濟狀況、家族病史之類的(誤)。而且明明是寫自我介紹呀,隔周交作業還有人把所有的內容在一段之內搞定,因為,通通都是在寫家庭成員,沒有「自我」的敘述在內容中。其實我能理解小學生是有多少能耐可以寫出一篇好的自我介紹,而且自我介紹之「好」的定義在哪?那時候我覺得老師完全就是在刁難我們呀!我們當時可能也才十歲出頭,哪來那麼多人生的際遇可以寫?

  於是,從那時候起,就造就了我一身編故事的能力,與其說是編故事,不如說是在編謊話吧。我發誓,從小時候我的作文每次必定都寫超過一面稿紙以上,而且寫的樂此不疲(此話不假哈哈哈),畢竟想想是可以自己憑空捏造的事情,那如果能語不驚人死不休,最好能吸引到老師給高分,但下筆前(編故事前)我會依循比較討喜的概念,像是「不付出就沒有收穫」「堅持的重要」「人情的溫暖」等等這種萬年不敗的內容。但我知道如果都只會寫一些開門見山、不痛不癢的話,就沒有人想要看的,但就如同你都一直吃麵包,卻一直不配水,便會覺得乾涸乏味,而「舉例法」(說穿了,就是掰故事)是我寫作文最喜歡使用的技巧,前幾天我翻出很多我國高中寫的作文,當中有許多故事寫得栩栩如生,彷彿曾經發生過只是我已經忘了的感覺(但憑印象應該是完全沒發生過)

  我曾寫道 - 「某天的午後,夏日炎炎,卻時常飄來一頂烏雲夾帶著遽雨及閃電,讓人心惶惶,而我惶的卻是我沒有帶那把我母親早上叮嚀的傘﹒。放學後,大家如鳥獸散,我卻困在校園中徬徨,心想等雨小一點,再走回家,時機到了,我挺身走在回家濕漉漉的街道上,天公卻不作美,再滂沱地給它下了一場大雨讓我全身淋濕,在回家的路上,數度有路人用冷漠的眼色旁觀,在等紅綠燈的斑馬線上,有位撐著紅色大傘的老太太,就話也不說地站在我身旁幫我撐傘,老太太撐傘的手可以看得出來有許多歲月的痕跡,頓時,心中感到詫異卻有幾分溫暖,她問我餓不餓,我說我好冷又好餓,於是,老太太就帶著我走到一間麵店,坐下來,她給我點了一碗陽春麵,陽春麵看似普通無味,卻蘊藏著溫暖的幸福滋味(中間一大段省略),這就是人間處處有溫情啊!」

  我自己看完都覺得不可思議,因為我很確定沒有這件事發生過,但我作文還是拿了五級分(滿級分是六),想想我當時高中的國文造詣還蠻好的啊(自豪),不過,我是要說的重點是,在學生時代寫作文,是一種修練(啊不就是編故事!),除了讓你練習技巧與修辭,還可以刺激許多靈感與邏輯,很慶幸那時候我都沒有浪費一格紙的稿,我都會盡我所能的把它爬完,但用現在的心態寫文章,是讓自己心情與故事或者是敘述事情能夠完整的表達的溝通工具,也是給予讀者和自己的交代,雖然我以前這樣的確是樹立壞榜樣(好孩子請不要學),但我其實還蠻熱愛文章的,因為除了口語的表達外,看文字是最能夠有效的傳達訊息及刺激腦中的畫面,想想多少人都會在看完一本書後而改變心情,可見文字的力量;而「麵包和水」的理論,其實就是小說的概念,寫「愛麗絲夢遊仙境」的作家Lewis Carroll,當初架構這個故事時,其實就是要批評當時社會的一些亂象以及迂腐的政府,而Wonderland所發生的事才會看起來如此的荒謬;作家都有想傳達的訊息,但如果都只一直細說他的理念和想法,看久了,其實也會疲倦,不如就用故事去包裝這個理念讓大家間接的了解.因為,大家都愛聽故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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